劳动法对实习生有什么要求
很高兴为您解答:
第一个:实习生就是劳动者,并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只要通过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你就是劳动者,就受劳动法保护;
第二:《劳动法》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通过以上这几条可以看出,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藉劳动者,均可就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
这样回答满意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实习生年龄有什么要求吗?
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实习生岗位职责
实习生岗位职责
一、实习学生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后,执行学校的作息、
管理制度
,听从学校指导教师的意见,了解所任学科在
教学计划
,钻研教学教材,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实习期授课计划。
二、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进行备课,写好教案,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方可上课。
三、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
规章制度
,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要按时积极参加组内的教研活动,如听课、说课、观摩、集体备课、研究教材、经验交流、
学习理论
等,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五、实习期间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实习期间不计报酬。
六、要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积极承担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并认真完成。
作为实习生,以上七条职责要严格遵守,并遵照执行,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实习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