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海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二(政府法律助理)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法律助理岗位相适应的的工作能力。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有检察院、法院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法律助理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填写《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简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hpsfjzg@163.com。
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合浦县司法局将于3月20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根据上述要素由考官现场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司法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已确定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于3月31日前完成。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工资经费标准为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
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82323。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合浦县司法局
2023年3月5日
附件1.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合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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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温州乐清市司法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不良记录;
2.乐清市户籍;
3.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身心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其中4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上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有调解、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下载《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qsfjzzc126.com,邮箱收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3.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乐清市司法局会议室(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3幢2楼)。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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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市双流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成都市双流公证处系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为确保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双流区公证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为2人,定向培养执业公证员。
三、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热爱公证事业、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高度责任心,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团队协作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聘用后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一杆旗西街11、13、15号成都市双流公证处二楼办证室(二)。
4.报名提交材料
(1)《成都市双流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地填写《成都市双流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还。
(二)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比例不足1:3,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比例超过1:3,则进入简历筛选环节,简历筛选环节综合考虑学历、外形、职业资质、从业经历、政治面貌、年龄等方面,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形式为个人表达和考官提问,重点考评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
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和工作经历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
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相关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公示3天。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3日上午9:30。
面试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体检、考察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及招聘名额按1:1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并将在招聘单位公示3天。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按讨论决定程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1.薪酬待遇按照《成都市双流公证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双流公证处年终考核金考核发放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考核金);
2.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具体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若遇外派,其外派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同岗位、同级别平均薪酬水平由招聘单位发放;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管理
1.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
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含外派)、不认真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2.外派期间,其职务职级正常晋升。
3.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合同或合同到期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骗隐瞒。
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在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党组和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察委的领导和监督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具体招聘事宜可致电成都市双流公证处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28-85685212。
(四)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双流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双流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公证处
2023年2月28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